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探討文藝創作中的價值導向,其中提及的“樂而不淫,哀而不傷”這一傳統美學理念,恰為當下文藝創作提供了深刻的鏡鑒。這八個字源自《論語》,孔子評價《詩經》時所言,既是對藝術表達的規范,亦是對創作者心境的指引,在當今時代依然閃爍著智慧的光芒。
“樂而不淫”,強調文藝創作中的歡樂表達應當有度。優秀的作品可以帶給觀眾愉悅與感動,但應避免陷入低俗、媚俗的狂歡。當前一些作品為了博取流量,刻意制造淺薄笑料或過度渲染感官刺激,雖能換取一時關注,卻難逃“其興也勃焉,其亡也忽焉”的命運。真正的“樂”,應當是一種健康、昂揚、充滿生命力的審美體驗,如《覺醒年代》中革命青年意氣風發的理想之光,如《山海情》里人們在奮斗中透出的質樸笑容——這種歡樂扎根于現實土壤,傳遞著積極向上的價值觀,而非浮于表面的娛樂泡沫。
“哀而不傷”,則指向對苦難與悲劇的藝術化處理。文藝創作不回避人間悲歡,但表現悲痛時需保持精神的超越與升華。從記錄脫貧攻堅艱辛歷程的影視作品,到描繪抗疫中人性光輝的文學篇章,許多佳作之所以動人,正在于它們既真實呈現了困境與犧牲,又以溫暖筆觸彰顯了希望與力量。這種“不傷”,并非淡化苦難,而是引導觀眾在感動中汲取前行的勇氣,避免陷入絕望或頹廢的情緒泥沼。如魯迅所言,“悲劇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”,其目的應是讓人更珍視“有價值的東西”,而非沉溺于毀滅本身。
將“樂而不淫,哀而不傷”置于當代文藝創作的語境中,其核心是呼喚一種“中和之美”。這要求創作者既深入生活捕捉真實情感,又以自覺的審美修養進行提煉與升華。尤其在信息化時代,文藝作品傳播迅速、影響廣泛,更需秉持這份克制與分寸——歡樂時不忘精神格調,哀婉中常懷人文關懷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以此理念引導文藝評論,正是強調文藝作品在追求藝術性的須承載陶冶情操、引領風尚的社會功能。
從《禮記·樂記》“治世之音安以樂”到白居易“文章合為時而著”,中國文藝歷來注重社會價值與藝術價值的統一。今天,面對多元文化交融與市場浪潮,重溫“樂而不淫,哀而不傷”的古訓,實則是提醒創作者:真正的精品必然既有情感的張力,又有精神的厚度;既能打動人心,又能照亮人心。唯有如此,文藝作品才能如春風化雨,在“樂”與“哀”之間找到那個溫潤而堅定的平衡點,成就無愧于時代、無愧于人民的篇章。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pyreg.cn/product/66.html
更新時間:2026-04-04 23:41:42